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亚洲互联网联盟日前致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表示如果香港继续推进“修订隐私条例”,这些公司可能会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务,撤出这座国际城市。洋人们非常自信,你要不让我们祸祸香港,我就不给你们提供服务!这帮阴阳怪气的洋大人,指责香港政府“修订隐私条例”的理由,是曾经无往不利、让人听到想吐、如今已经臭大街的老一套,所谓“影响公民言论自由与观点表达”。
在这些互联网巨头所在的西方社会,“言论自由”与“保护公民隐私”都是极为重要的“政治正确”。在他们看来,只要高举这面旗帜,就会所向披靡!因为是否自由,那些属于公民隐私,这些都是匪帮的互联网巨头说了算。到了任何一个国家,这两件武器,则可以根据实际的“颠覆需要”,选择性使用。其实,就是和他们意图颠覆的政府与社会秩序对着干。
当政府强调公民可以自由表达,声讨公知的时候,他们会摆出悲天悯人的嘴脸,说政府对“叛国公知”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够。当叛国公知对爱国人士进行“人肉搜索”,“网络黑暴”的时候,政府会出面强调“公民隐私信息”的保护,这时候这帮阴阳人又跳出来说“妨害了言论自由和表达”。
总之永远是他们有理,玩得一手好双标!洋人的意思是,恐怖分子有人肉网暴爱国者的自由,爱国者任何的反抗和自我保护,都是妨害自由!那么香港政府这次力推的【个人隐私条例】修订背景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