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要罢免这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必须是超过四分之三的合伙人同意。
而要四分之三的公司合伙人同意,就等于要他们三个全都同意。
打个比方,如果公司今天要罢免柳青,那必须柳青自己也同意,那才可能通过这个罢免案。
那有谁会自己同意自己被罢免吗?这不就等于给这三个人无限扩权,任何人都别想动滴滴这三个高层了吗?
另外滴滴公司的招股书也很明白的写明了,公司两大股东,也全是西方的公司。
滴滴第一大股东,日本软银,持股21.5%。
滴滴第二大股东,美国Uber,持股12.8%。
第一第二大股东,持股加起来,超过三分之一。
总之,在滴滴向美国再三修改招股书后,滴滴被获准在美国上市了。
从4月第一次提交,到6月30日在美国正式上市,滴滴整个过程只走了两个多月。而且这两个多月的悄悄赴美上市,极为低调,没有任何宣传,没有任何声音,也没有赴美敲钟,也没有庆祝。
滴滴就像害怕别人知道他要去美国上市了一样。
而这,是极不符合常理的。
我们都知道,上市是什么?上市就是圈钱,我公司一旦上市,就希望全世界都知道,就要办的喜庆盛大,热热闹闹的,因为你宣传做的越好,股民才会越积极的买你股票
哪有公司上市偷偷摸摸的,害怕被人知道的呢?
我是没见过像滴滴这种,做贼似的悄悄赴美上市,宣传也不做,钟也不敲,而且短短两个月就光速跑完了上市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