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谁能想到婚礼上也会奏起哀乐。
7月2号,突然一道命令下来,“网安办”对滴滴展开安全审查,注意看我划的红线部分,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官方开头这一句话,就点出了“滴滴之罪”,并暂停新用户注册。
在一记左勾拳后,紧跟着是一记右勾拳。
两天后,滴滴被勒令下架。
这一波雷厉风行的组合拳,来的又快又猛,那么滴滴到底做了什么?突然连遭两记重拳打击?
我们再把时间线往前挪几天,大家就能瞧出其中玄机。
从今年开始,滴滴就一直在向美国那边秘密提交上市申请。
4月9号,滴滴第一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招股说明书。
第一版招股说明书,美国通不过,于是滴滴马上修改。
6月10日,滴滴第二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招股说明书”。
可这第二版,还是被美国打了回来,仍旧没通过,于是滴滴再加紧修改,两星期后。
6月28日,滴滴第三次向美国提交“招股说明书”。
美国这次满意了,而对比第一版和第三版的区别,主要是两个:
1,高管股权变更。
2,管理层扩权。
高管股权变更,是一个通过增发,给自己发红包的动作,通过增发股票,等上市后就能获得更多红利。
而管理层扩权则不寻常,在给美国的招股书204页突然多出一段章节:
大致意思是,三位合伙创始人,柳青、程维、朱景士,在公司内拥有的权力,几乎不可能被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