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等媒体报道,6月17日,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黎智英名下壹传媒集团,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以及《苹果日报》总编罗伟光、副社长陈沛敏,苹果动新闻平台总监张志伟5人。
据了解,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乱港分子大头目黎智英早就进了大牢,之前不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冻结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其拥有的三家公司在本地银行账户内的财产。
这是香港特区法律机关,依法追究反中乱港分子的又一重拳,意味着那些乱港头目与骨干们,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这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这是香港警方依据国安法,要对那些乱港和卖港团伙一锅端了。
其次,我们想一想这些人该不该依法惩治呢?
先来看看他们奇怪的表现,在英国殖民香港时期,港人似乎根本就没有什么民主需求,心甘情愿地被英国殖民统治和管辖,英国皇室任命谁来当港督,谁就是香港的“皇帝”,这个“香港皇帝”想干啥就干啥,想任命谁当什么官员就是什么官员,港人们历来顺受,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