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中方被逼着放出了大招!
这个大招就是《反外国制裁法》。
很多人对这个法律的理解层面还比较浅,在我看来,中方这个法律释放的信号强烈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杨主任的那句名言——美国没有资格居高临下对中国说话。
那么这个法律释放了什么信号呢?
两个。
——其一,中方已经做好了不管控双方冲突的准备!
——其二,中方已经做好了升级打击手段的准备!
毫不夸张的说,《反外国制裁法》一旦实施就是掀起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给大家捋一捋这个法律蕴含的玄机。
3 无死角赶尽杀绝
列举几个关键条款。
我们先逐条解释一下关键条款的含义,再整体阐述它们的系统性含义。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
第五条 除根据本法第四条规定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组织以外,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决定对下列个人、组织采取反制措施:
(一)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二)列入反制清单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
(四)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和组织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
——这是毫不含糊地扩大反制裁法律的打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