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条中说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说“我国境内”,这说明针对的一切企业和个人,包括境内和境外,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
这个条款很具有现实意义。比如2019年5月16日,华为被制裁,禁止华为及其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购买美国的技术和服务。
华为本来在珠海伟创力有业务,那里有属于自己的大量物料和设备,价值达4个亿,5月17日华为派几十辆货车打算取回来。
结果伟创力突然接到来自美国总部的指令,说是根据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法律,伟创力不能放行。
一个在中国的企业,因为美国的一纸禁令,不光单方面终止了合约,还拒绝归还物资,我们却束手无策,可笑可气更可悲。
还有一个例子,我们的林郑特首,因为上了美国的制裁名单,竟然无法获得任何银行服务,只能靠现金维持生活。
因为什么?因为银行都要用SWIFT系统进行结算,所以必须遵从美国的制裁,包括中资银行。
现在如果这个条款生效,那么银行必须为林郑提供服务,哪怕被禁用SWIFT。被禁用SWIFT之后,有国产的CIPS系统替代。
此举有可能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或者去美元化。此外,更先进的反制武器,那就是数字人民币。
有时候我们依赖SWIFT,不是因为它技术有多先进,而是因为大家的惯性。就好比QQ和微信,要说技术也没多先进,只是因为用的人多。
但如果禁止了,也不是说不能联系,支付宝也有聊天功能,微博也可以走私信,大不了发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