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北航法学院副教授 田飞龙:
从《反外国制裁法》的名称就可以看出,它的针对性是非常强的。
从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就不断朝新冷战方向靠近。特朗普政府基于国内法对中国实施长臂管辖和非法制裁;拜登政府变本加厉,成了“特朗普+”。
这些情况都在倒逼我们的立法机关,必须要采取法律武器,进行对等反击,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也包括维护我们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阻止其他国家跟风制裁。
02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霍政欣:
这部法律出台的必要性,需要从国际国内两个背景来谈。
从国际背景来看,美国从特朗普时期开始就回归零和博弈的地缘竞争思维,把中国视为最主要的战略竞争者,开始全方位打压和遏制中国。
作为老牌的霸权国家,美国习惯于比较娴熟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达到遏制中国的目的。我们可以看到,特朗普时代发动“法律战”,通过所谓“香港自治法案”“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等一系列法律侵害我主权,干涉我内政,压制我发展。
拜登政府基本延续了特朗普时期对华战略的地缘竞争思维。
拜登在他第一次国会演讲时就提到,和中国的竞争将决定美国能是否赢得21世纪。
和特朗普政府相比,拜登的对华政策有两大变化:一是更加注重价值观外交和人权议题,他把人权议题摆在经贸议题的前面;二是试图加强与盟友的协调一致,加大对华压制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面临的外部压力持续增加,这是过去从没有过的。
英国、澳大利亚、欧盟、加拿大等几乎协调一致地、在同一时间段对中国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业、官员等实施制裁。
被“制裁”的名单中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华为公司等实体,也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干部、最高至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中国官员。
巧合的是,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美国参议院昨天刚通过了“2021年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中国的,它就是从所谓的法律途径加大对中国遏制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