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背景下,这些措施在法律上位阶较低,法律效果也不甚明确。
我们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国家法律为反制裁措施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撑和立法上的授权。可以说,《反外国制裁法》的颁布完善了我国的涉外法律体系。
《反外国制裁法》的法律位阶更高,约束力更全面。这是行政层面的反制裁措施达不到的效果。
有了这部法律,中国的公司、实体和个人今后维护自己的权利将更加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我相信,随着实践的需要,基于这部法律的特别授权,国务院和最高法院等未来可能会陆续颁布相应细化的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司法解释,逐渐构建出我国操作性更强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另一方面,如果别国试图制裁我们,将会有所顾忌。
02
北航法学院副教授 田飞龙:
这部法的内容主要在两个方面产生作用。
一是阻断。及时阻止外国非法制裁可能产生的损害,让那些制裁不发生效力。
二是反制裁。对于对方的制裁,我们将根据需要选择同等制裁,或者让对方更加痛苦的反制裁。
《反外国制裁法》为此提供了很多工具,比如限制出入境,冻结资产账户,对有关实体和个人进行制裁、使之和外国制裁相对等,等等。
有的放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曾经介绍过关于《反外国制裁法》立法的有关考虑:
“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纵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