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法学院副教授 :
这部法的内容主要在两个方面产生作用。
一是阻断。及时阻止外国非法制裁可能产生的损害,让那些制裁不发生效力。
二是反制裁。对于对方的制裁,我们将根据需要选择同等制裁,或者让对方更加痛苦的反制裁。
《反外国制裁法》为此提供了很多工具,比如限制出入境,冻结资产账户,对有关实体和个人进行制裁、使之和外国制裁相对等,等等。
有的放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曾经介绍过关于《反外国制裁法》立法的有关考虑:
“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纵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从《反外国制裁法》的名称就可以看出,它的针对性是非常强的。
从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就不断朝新冷战方向靠近。特朗普政府基于国内法对中国实施长臂管辖和非法制裁;拜登政府变本加厉,成了“特朗普+”。
这些情况都在倒逼我们的立法机关,必须要采取法律武器,进行对等反击,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也包括维护我们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阻止其他国家跟风制裁。
这部法律出台的必要性,需要从国际国内两个背景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