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荔湾区中南街全域(7平方公里0.83万人)、全市所有感染者居住和工作的37个疫点及周边区域:严格居家,足不出户,执行封闭管理。
二、荔湾区白鹤洞街、冲口街、海龙街、东漖街,海珠区瑞宝街南洲名苑、沙园街中海橡园小区,番禺区洛浦街锦绣半岛东区除封闭管理区之外区域,以及感染者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周边区域执行封控管理,人员只进不出,严禁聚集。
三、荔湾区石围塘街、茶滘街、东沙街、花地街辖区,执行严格的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实行住家、单位“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四、全市除以上区域:执行13号通告第三点的防控措施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餐饮、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各类市场、商场等场所需亮码。
五、全市所有区域,一旦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立即参照第一点执行。
以上各区域管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降级、解除。
封闭管理及封控管理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物资保障、健康服务、人文关怀等工作,充分发挥“三人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确保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