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中国央行出手,三大金融协会联合发布公告: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央妈表态,十分严厉,可谓是杀伐果断!明确指出了那些虚拟货币的违法性,欺骗性。
我们来看具体的表述:
1、虚拟货币不是货币,不能在市场上流通;
国家正式明确说明:只要不是国家主权单位发行的数字货币,就全都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就是虚拟的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就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开展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交易和中介等服务,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一刀砍断了交易链。在国内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全都属于违法!
谁还敢造次?抓之、杀之!
包括今天中国人民都熟悉的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支付平台,统统不能进行虚拟货币支付了!
3、所有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
穷追猛打,不仅要揭开其皮,还要斩断其手足。釜底抽薪,所有中国的银行,金融机构。即日起,都不准开展人民币兑换虚拟币的业务。任何在中国的银行账户,都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