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经贸“逼统”
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台湾民众,在经贸领域给予帮助和优惠。例如、台湾种植凤梨的农民,可以凭自己的大陆身份证,将凤梨直销大陆,不受台独势力的影响。因为,你已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理应受中国大陆、中央政府的保护。
9、公职“逼统”
凡是声明承认一个中国,反对台独的,并且领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台湾一切公职人员。中央人民政府保证,即使是武统台湾以后,对于上述人员,中央人民政府一律承认其公职人员身份,一律安排工作、一律平等对待,保障他们的权益,使他们能够成为建设新台湾的重要力量。
10、投诚“逼统”
对于台湾军警特的人员,凡是承认一个中国,反对台独的,一律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欢迎在武统台湾前投诚;欢迎在武统台湾时起义。宣布台军特赦条件:针对台湾陆海空三军,凡是起义的、投诚的、放下武器的国军官兵,中央政府一律予以特赦。
并可整编加入解放军序列,根据功劳大小给予奖励。凡是顽抗到底的一律消灭之。凡是以实际行动换领“身份证”和“护照”的台湾同胞;凡是成功劝说台湾官兵起义的、投诚的、放下武器的台湾同胞,中央政府都将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