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险“逼统”
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台湾民众。持有者可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特别是中保公司受理“战争期间财产损失保险”,以应对武统台湾时,对台湾同胞财产造成的损失。另外,重要的是还可作为战后,中央政府对台湾同胞提供补偿的依据。为台湾同胞的不动产,提供财产保险和政策保障。
6、婚姻“逼统”
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台湾民众,与大陆民众结婚的。在大陆的县级及以上城市,由当地政府,为他们提供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的公租房。同时,提供优惠就业服务。
7、旅游“逼统”
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台湾民众,对于首次来大陆的台湾民众,中央政府提供:“1万元人民币的7日祖国观光旅游”,优惠条件:交通1/2价格,住宿1/2价格,旅游景点门票免费。让台湾民众更加深入的了解祖国、了解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