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名没有兼任立法会或行政会议成员的普通区议员计算,单计酬金部分,去年总额逾42万元,今年首5个月亦逾17.5万元,合共17个月接近60万元;若被DQ人士是区议会主席或副主席,则分别要归还近120万或90万元。
此外,区议员每月亦会获发杂项开支津贴,包括每年的营运开支还款额和医疗津贴,若由去年1月1日起按比例计算17个月的金额,有关款额分别可达13.5万元、78.7万元及5万元。
每届区议员亦有开设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金额最高可达12万元。若区议员就任时,用尽有关款额,连同酬金及其他开支津贴计算,即一名普通的区议员被DQ时,要归还的还款金额就接近170万元。
报道称,政府会参考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追讨被DQ议员薪津的方式,透过民事索偿向被DQ的区议员追讨有关款项,若被DQ者无力偿还,可能会破产。总的来说,此次选举修订草案的顺利通过,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都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它从根本上,堵塞了香港选举的最后一块国安短板和漏洞。从此,香港的各级立法会选举,将会进入“海清河晏”的历史新阶段。一大批的“港独分子”和“外国代理人”,由此,将失去躲藏的“窝点”!香港的政治架构,也将因此变得更加纯粹和纯洁。真正的中国香港时代,也将由此正式登上人类历史的舞台!
(责编: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