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访问

下载APP

关闭

郑爽事态扩大,百位明星大逃亡,赵薇成下一个

作者:热点小妖
2021-05-01 09:58:18

据张恒爆料,为规避国家广电总局此前作出的“演员单次参演最高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限薪令规定,在合同订立时,郑爽团队将《倩女幽魂》总计高达1.6亿的天价片酬,分别拆分为了支付给郑爽的总价为4800万人民币总片酬的“阳合同”,以及对由郑爽母亲刘艳实际控股的“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12亿元人民币的“阴合同”,这样不仅逃避限薪令,而且还偷逃巨额税款。

张恒还爆料,《倩女幽魂》的初始片酬,出品方给的价格是1.5亿,然而对于这个片酬,郑爽并不满意,她希望能够加到1.8亿。拍一个滥剧,仅参加77天,就要1.8亿,这让累死累活工作的打工人情何以堪?这让那些为国守边卫国的军人和那些为国家高科技发展而默默工作的科学家们作何感想?

《倩女幽魂》出品方“北京世纪伙伴文化”的母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曾投资出品了《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你好,李焕英》。2020年1月19日,在2019年时一手推动了与郑爽签订阴阳合同,达成天价片酬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前法人代表娄晓曦,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出逃海外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立案调查。

2020年4月29日,已经出逃海外的娄晓曦,通过其国内网络社交账号,对自己的前母公司“北京文化”发出实名举报,举报该公司在《倩女幽魂》项目期间,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业绩造假。这些被大众关注的演艺文化公司光鲜亮丽的背后,到底干了多少像在《倩女幽魂》中搞“阴阳合同”、“偷逃税”的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