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郡县制”?
以前,周天子把土地分给自己的亲戚,那些亲戚在自己的领地上建立诸侯国,那些国的国君死后由嫡长子继承,是世袭的——王无权管理封建领主领地上的事情,封地之下,只认封主。
始皇帝取消了分封制后,那些土地就不再分给自己的亲戚了,而是设立郡和县,自己派官员去治理那些郡县,那些官员都不是世袭的,而是由皇帝任命的。
于是,始皇帝建立了一种新的制度:三公九卿制,集所有大权于自己一身。
在封建社会,权力分散在天子、诸侯手中,但是到了郡县制的时代,权力集中在皇帝一个手中。
从理论上来说,秦朝以后,我们中国就不是封建社会了。
所谓的“封建社会”只是马克思根据欧洲发展史按照生产关系归纳总结出来的,并不适用于中国:欧洲的封建社会采取分封制,生产关系是农民和地主的关系;秦朝的时候,我们采取的不是分封制,而是郡县制,生产关系也是农民和地主的关系。
郡县制结束了封建制,但是土地还是在地主手中。只不过土地从以前的“诸侯、大夫”这些大地主的手中转变到“士族”这些小地主手中而已。虽然这些小地主没有了“建国”的权力,但是土地无疑还是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所以,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角度来说,新中国之前,依旧可以叫做封建社会。
秦统一六国以后,国、家和天下合成一个了,没有了诸侯、没有了大夫,于是士族成了权力的核心,协助皇帝治理天下,以前的“治国”“齐家”不存在了,就剩“平天下”了。
“天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