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及防!
马云又遇重锤!
4月19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突然宣布:对阿里巴巴和五矿发展的合营企业立案调查。
调查的原因,是阿里和五矿合资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涉嫌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有人或许会问,什么叫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影响有多大??
先看国家反垄断法的第二十一条,原话是这样: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换算到企业合并,收购上来说,通俗解读就是:
大企业,财大气粗者,为了彻底垄断市场,上演的任何大鱼吃小鱼!包括并购!收购!等等行为,都必须先上报国家。
国家允许,你做了。你才能做!!否则就是恶意扰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