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为何高效?
古典经济学家一直认为,自由市场是资源高效配置的唯一方式。1931年,还在伦敦经济学院就读的罗纳德·哈里·科斯,获得了一笔奖学金,前往美国研究工业结构。科斯发现,美国大型工业企业实施有效的管理(泰勒革命),其内部的经济效率非常高。他敏锐地察觉到,企业内部的组织计划,与自由市场一样都是有效率的。他引入了交易费用将其观点写成了著名的《企业的性质》(1937)。后来,威廉姆森等新制度经济学家认可了企业及一般经济组织的内部效率。这一理论相当于否定了哈佛学派的结构主义。
七十年代开始,美国陷入滞胀危机,新自由主义崛起,芝加哥学派的“经济效率至上”的思想开始流行。施蒂格勒、德姆塞兹、波斯纳等经济学家的研究,告诉联邦政府及法官,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垄断,主要看经济效率,而不是哈佛学派提倡的市场份额和集中度。
随着信息产业开始兴起,芝加哥的绩效主义掀起了“反托拉斯革命的第二次浪潮”,在新技术时代与哈佛学派的结构主义激烈交锋。具体表现在两个著名案件中:
一是1974年联邦政府诉AT&T案。
诉讼理由是该公司存在利用从电子设备获得的垄断利润补贴其网络的行为;阻止MCI或者其他运营商链接到本地制造商,并通过拒绝购买非贝尔供应商的设备,从而垄断了电信设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