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许某生于1994年,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案发前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一名辅警。该案中的被害人,则包括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兵、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侍卫庄派出所所长朱某等公职人员。
记者获悉,2019年5月29日,许某因涉嫌受贿,被灌南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兵,是许某一案中最后一名被害人。另一份判决书显示,许某被立案调查前10天,2019年5月19日,刘某兵被灌南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1月17日,刘某兵被法院认定受贿74.6万元,获刑2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近日,许某一案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后,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撤回,涉案公职人员是否受到处分也备受热议。
2021年3月15日晚,许某父亲接受了媒体独家采访。
许某父亲说,案发之前,他并不清楚女儿的私人生活状态,“如果知道,肯定阻止她了。”他还认为,其女并非敲诈,系这些公职人员“欺负”“玩弄”其女,“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儿一个人头上。”
以下为媒体与许某父亲的对话:
“如果早知道这些事,我就阻止她了”
媒体:你女儿的基本情况?
许某父亲:我女儿1994年出生,之前在山东一家卫校上学,2014年毕业之后,先后在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浦区等地的医院上班。2018年春天,我当时还在浙江打工,她给我打电话说,“我现在‘高升’了。”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了,做辅警。
媒体:你家庭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