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复 查 阻 力
调查组历时八个月,基本查清了整个案件,确认魏清安强奸、抢劫一案系冤案,应当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纠正。
王绳祖说,当初立案调查时,虽然从上到下都表示支持,但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些所谓“依法办事,严肃查处”之类的表态,更多的是一种官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阻力重重,特别是魏清安一案的原办案机关,不仅不配合,反而有意刁难,为案件的复查制造了许多障碍。
以时任刑检处处长王绳祖为主的调查组起草了关于魏清安一案的复查报告,在省、市、县三级政法委和公、检、法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案情通报会上,原办案机关首先发难,纠缠一些枝节问题,试图否定调查结论。
王绳祖怒不可遏,要求与魏清安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予以回避,“既然是省检察院牵头,那我们就要一查到底!”
无可奈何之下,时任检察院检察长的赵文隆只好进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求协助,获得支持。1986年3月26日,河南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魏清安一案的复查报告。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调卷审查,并会同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此案的问题。
大约在1986年七八月份,中央政法委和“两高”派出三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河南对魏清安案件进行最后复查。
调查组首先听取了赵文隆等人的汇报,对其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公开辩论。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的陈燕麟提出,魏清安当初是由受害人秘密辨认出来的,为什么会发生错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