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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新重磅文件出台,两大利益集团颤抖!

作者:
2021-02-20 09:09:03

这是因为中国鼓励研发,对科研人员长期实行较为宽松的政策,在对违法犯罪的查处上,也尽量与科研活动切割开来。

但有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后,想打着“科研”的幌子规避责任,就不那么容易了。只要在任何地方出现违规转基因作物,立即就会追溯到相关公司,可能就要挨板子了。

来看第五条:

规范生物材料流动,强化溯源管理。生产性试验以上阶段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法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农业农村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书面报告,提供去向、用途、溯源管理、责任义务等相关情况及双方拟定的协议文本(格式见附件)。转移转让转育报告纳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安全管理措施审查范围。

解读分析:

上面说过了,一些人打着科研的幌子,偷偷为转基因材料的地下流通开绿灯。致使中国的市场上流通着大量的非法转基因产品。其最为显著的证据,就是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稻米,多次检测出转基因成分,被作退运处理,十分坑爹。

有了第五条之后,如果还在市场上发现非法转基因产品,将立即进行溯源调查,从而彻底斩断非法生产链。

最后来看第六条:

明确全程责任,压实责任主体。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所有者承担该农业转基因生物从研发、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种子营销、作物生产贸易到产品退市等全生命周期的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发生转移转让转育等活动的,应明确并落实相关方责任义务,确保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

解读分析:

这是为打板子而设的条款。明确全程责任,压实责任主体。就是每个环节都要明确负责人,一旦查出问题,立即唯责任人是问,打板子将毫不含糊。

确保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

注意“确保”二字。现在中国市场上许多转基因产品难以追踪和溯源,查不到责任人,导致非法转基因产品日益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