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年德州还是鸟不拉屎的蛮荒之地时,墨西哥政府为了有效开发荒地,颁布了《土地使用法》来吸引移民,让当时的德克萨斯迅速充斥起了“墨籍美裔”人士(今昔对比,非常魔幻)。
而当时的墨西哥政府又恰好发生了政变,以圣塔·安纳为首的军政府执政,横征暴敛,剥夺宗教自由,最重要的,还不允许豢养奴隶——这个对于大多移民过来的美国人来说简直不可接受,因为他们大多来自于美国南方,都是倚重种植园经济的奴隶头子。
于是在本地美国裔和美国暗地里的支持下,德克萨斯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发动了革命,成功从墨西哥独立。
而且在独立之后,美国总统安杜鲁·杰克逊亲自宣布承认了德克萨斯共和国,这也成德州人了法理上的依据之一——他们后来是以一个独立国家加入的美国联邦,所以他们有退出美国联邦的权利。
并且当时德克萨斯的领袖之一拉马尔也是个狠人,不但觉得德克萨斯要独立,而且要脚踢科马彻,拳打阿帕奇,还要吞并墨西哥,成为和美国并驾齐驱的庞大共和国。
只不过当年的墨西哥还不是如今毒贩横行的菜鸡,成功镇压了几次分裂势力的墨西哥军队正在收拾行装随时准备收复德克萨斯。
迫于墨西哥的威势,德克萨斯的领袖休斯顿决定加入美国联邦,抱个大腿。
只不过按德克萨斯的目的和结果来看,他们往后的一系列举动堪比49年加入国民党。
为了保存奴隶制才独立的德克萨斯,刚刚加入美国没几年,就爆发了以废除奴隶制为目的的南北战争……为了保全自己,在南北战争一开始德克萨斯就再次宣告独立,但是没想到南方政府覆灭得有那么快,统一南方后的联邦军队毫不留情地摩擦了德克萨斯,并在裁决债券问题的德克萨斯州诉怀特案时,专门强调了没有任何一州拥有退出美国的权利。
但这也成了之后风起云涌的德州独立运动的依据,认定德州是1865年受到美国强迫而合并,所以不承认德州是美国的一部分。
尤其是这几年德州成为了美国仅次于加州的第二大富裕州后,由于不愿意承担对贫困州的责任,德州的独立意识更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