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奥巴马相比,拜振华的出身的确是要差一些,奥巴马是已经完成了通婚的美国华尔街顶层家族后裔,而拜振华则是被选中的“红头阿三”,按照正常的途径,拜振华顶多就是陪衬奥巴马走到副总统的位置上,如果希拉里当年胜选的话,他还能再陪衬四年。可是,命运就是曲折离奇。在希拉里人设崩塌,桑德斯居然想要在美国搞社会主义之后,民主党居然拿不出其他人选来了,只能推出拜振华来竞选。
克林顿、奥巴马已经连任两届自然没戏,希拉里人设崩塌根本拉不到选票。本来民主党最有利的人选是桑德斯,此人在党内初选可以说是压倒性的胜利,演讲能力更是非同一般,特郞普跟他比都是小巫见大巫。但问题是,桑德斯想要革民主党的命,桑德斯认为如果民主党不变革,最终就会被革命。
因此桑德斯拿出了很多全新的执政方针,包括但不限于减少煽动人群对立、增加对财团富豪的税收、提高基础教育投入、政府介入药品控价等等。民主党人会舍得革自己的命?当然不可能。因此,桑德斯很快被党内施压,退出选举。这样一来,民主党里还够资历的,也就是拜振华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