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政协委员徐珊珊在今年上海两会上递交提案,建议设置“结婚冷静期”,以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权。此事引发舆论热议,一度登上网络热搜榜。
结婚前是否需要“静静”?
“设立‘结婚冷静期’旨在保障婚前双方知情权。”徐珊珊表示。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而在徐珊珊看来,婚前知情权范围远不止重大疾病,对婚姻关系建立及存续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还有不少,如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婚前是否有重大债务?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谭芳是一名多年从事婚姻家事的律师,她表示:“在工作中,我发现婚前缺乏了解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一大原因。如今,社会人员流动范围大,很多信息难辨真伪。‘结婚冷静期’旨在引导双方在婚前相互充分了解,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上海已婚市民胡康表示,结婚涉及财产、伦理、个人名誉、社会形象等问题,应适当设置“冷静期”。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章友德表示,大多数情况下,在恋爱双方决定步入婚姻之前,都有了较长时间的互动和了解。当然也不乏激情型、冲动式的结合,这需要舆论加以引导,但没有必要进行“冷静期”的制度设计。
“冷静期”是否侵犯婚姻自由?会降低结婚比例?
“人生很多时候像射箭一样,瞄的时间越久可能射得越不准。” 医学博士李枳说,“冷静”再三有可能就真的“凉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