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时举行了听证,湘邮公司从一审到再审,一直是两个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向慧这边也一直是她一个人进行诉讼。我们举行了听证,关于公司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我们认为是合法的。主要是三个方面,一、她打了公司领导,并被公安行政拘留和罚款,二、她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三、她有旷工行为,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等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她要求二审法院调查取证,但她申请的调查内容不明确,法院主动调查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我们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蒋琳介绍,下判后,向慧曾多次打法官助理电话表示不满,“但我们也只能按法律和事实来办。”
蒋琳说,2020年10月,向慧案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到他办公室说,“实际上我同学的案子在你手上,叫向慧的。”蒋琳说,“哦,是有这么个人,劳动争议案。”周春梅说,“她是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她不想得罪人,但更不想违背原则”
审监庭法官对周春梅的这种“铁面无私”并不诧异。
“这种做法对她来说很正常。”审监庭法官孙建立告诉澎湃新闻,周春梅的正直清廉,“有目共睹。”
孙建立说,“春梅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她并不想得罪人,但也不想违背自己的原则。”
孙建立介绍,在协助处理春梅的后事时,他从有关方面获悉,在微信聊天中,不管向慧发多大的脾气,春梅一直称向慧为“慧”。“她拒绝了向慧的请求,也拒绝了她送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