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武长顺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如此重罪,社会影响何其恶劣,74亿,依然只是死缓。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到2019年8月,十八大后受贿贪污金额过亿元的21名“大老虎”,最高量刑就是死缓,大部分是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当然,小编无意仇官,也无心仇富。此处进行量刑对比,无非就是探讨一下贪腐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的宽严不一的怪现象罢了。
法制的核心要素就是公平公正。如果这种明显的刑责宽严尺度不一致的情形持续存在,动摇的就是人民群众对社会的信心。
孟子说,“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中国现在依然处于内忧外患并存的危局之中,世界霸权国家依托盟友体系时刻破坏中国的稳定和发展。
这种局面下的中国,根本不可能出现上流社会随意弄权,国家照样繁荣发展的环境。只要我们内部积累的矛盾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被外敌利用。
突尼斯、叙利亚、埃及的阿拉伯之春,导火索都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事。
因此,法律界人士,执法机构,有必要改变轻视普通老百姓,宽纵贪腐行为的思路,只有这样才能让民众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