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厦门人李安龙通过网络,从国外购买了一把形如枪支的4厘米长的金属制钥匙扣挂件,并委托他人进行仿制、售卖。
2018年7月31日,李安龙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逮捕。
2019年4月3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等罪名,对李安龙、许江华、梁锋、郭嘉等人提起公诉。2020年12月15日,该案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提出,被告李安龙等人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以上几个案件,都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绝大部分公众认为量刑过重,甚至存在是否犯罪的明显争议。但是,办案机构依然坚持初始意见,从重处理,留下的却是普遍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