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终审法院接受律政司上诉,同意将黎智英重新拘留。不过,终审法院只是批出上诉许可,上诉是否合理还要等到2月1日正式处理。终审法院三名法官在判词表示,律政司提出的上诉理由当中,部分议题具有可争议之处,并涉及公众利益。
在上诉当中,法院将就《香港国安法》第42条部分内容的意义作出裁定,并就此判断高等法院法官先前在批出保释申请时有没有犯错。根据该条文,法官不得批准嫌犯或者被告人保释,除非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犯或者被告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那么,到了2月1日,香港终审法院屁股会坐在那一边呢?
笔者对这些英国人留下来的戴假发的法官,不会完全相信。第一,他们不会有中国国家利益的观念。第二,他们甚至是故意站在对立面上。第三,他们还真以为他们拥有香港的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力,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约束他们的。
事实上,回归之初,他们也曾经在香港居留权问题上视人大释法于不见。不过,三名香港终审法庭法官同意将黎智英先关起来,说明他们还是受到这把利剑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