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项某又迷恋上一名网络女主播。他虚构“富二代”的身份,几千、几万地给主播“打赏”。为此,他以各种名义套取公款,甚至还偷拿公司财务经理保管的网银盾,通过网银转账侵占公款。就这样,不到两年时间,超过386万元的公款被项某挥霍。
同时被挥霍的,还有他的青春年华。“我知道公司的钱是不能动的,但我还是没有管住自己的手。当知道已经拿了公司这么多钱的时候,我便想着该收场了。”2019年4月,他带着最后从公司套取的10万元,潜藏到湖南某处偏僻的山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8月20日,赣榆区监委对项某涉嫌职务违法线索予以初核;8月23日,经赣榆区监委研究,对项某予以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2月10日,因犯职务侵占罪,项某被赣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年轻干部本应遵纪守法、钻研业务,为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而项某却被网瘾所困,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让人痛心、更让人反思。”赣榆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区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堵塞财务管理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