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的问题很多,解决的基础条件是:发行标准、交易流通、监管机制的统一,按照证券法,市场应是交易所市场,监管机构应当是证监会,银行间市场回归同业拆借市场的本位,信用债应当全部退出,利率债(我指的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可在两个市场同时交易,结算要打通,既方便银行间抵押融资,又促成两个市场同债同价。
第六、要防止数据金融平台大而不能倒。
数据金融平台在我国发展很快,有相当的积极作用,主要是依据收集的数据分析,借款方的风险特征,提供给贷款银行,帮助其获客和做出风险评估,这有利于补充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但也有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
有的专家已经指出,这些数据金融平台的资本加杠杆,他的供贷的份额小,以至于风险留存不足,To C和To B的比例不当,数据所有权问题等等,这些我都不做评论,如果有需要解决的话,可以定出规范。我再另外指出一点,如果单一数据金融平台占有的市场份额过大,平台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平台的风险评估模型一旦出现偏差,会导致大量的信贷坏账,例如某平台短短几年已同数十家银行合作,形成数万亿贷款。
解决办法,可以限制与单一平台合作的银行数量,比如说不得超过十家或十五家,同时按同样的条件,让多家平台做类似业务,形成竞争,蚂蚁金服可以做、京东白条也可以做,大家同样的监管。这样有比较、也便于监管,并在效率和风险之间做出平衡。服务的平台如果服务上百家银行,他的效率最高,但是风险最大,我们不得不在效率和风险之间做出平衡,防止赢者通吃、大而不能倒,留下系统性风险隐患。正如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会议所要求的,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宏观审慎监管要面向事前、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