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重点查处重大风险事件背后的利益输送、监管失守问题,特别是对破坏监管秩序、市场秩序,造成国有金融资产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一律严惩不贷。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监管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不良企业主相互勾结的利益链。
监管失守破坏金融秩序,助长金融风险
今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周文杰“落马”。此前,在两个月时间里,内蒙古监管局先后有原党委委员刘金明等三人被通报,其中不乏“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监管严重失守”等表述。
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接管。
“‘监管捕获’是包商银行公司治理失效的重要原因。”据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周学东介绍,在刘金明、贾奇珍等案件的查处中发现,部分甘于被“围猎”的监管者不仅收受贿赂,还插手包商银行内部人事任命和工程承揽等事务。
不仅外部监管缺失,内部监督机制也形同虚设。周学东说,包商银行的7名监事中,4名职工监事均为包商银行中高层管理者,双重身份导致职工监事很大程度上必须听命于董事会或者管理层。同时,部分监事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难以很好地履行职责。结果导致监事会不是对公司负责,也不是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而是俯首听命于大股东、董事会或者管理层。
一面是外部监管“猫鼠一家”,一面是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监管的失效对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起了推波助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