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总共10条,法律全文为一千余字,主要表述了和平统一的对台方针、政策以及实现和平统一的可能途径和策略。《反分裂国家法》仅适用于台湾问题。在本法第一第二条中明确: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在第八条中,列出了国家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触犯条件:“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这段话很明确,台湾当局也很清楚。但是就是这种太明确的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触犯条件,给了今天台湾当局及台独势力巨大的空子钻。我不去触碰这些条件,中国就没有非和平方式收复台湾的名正言顺的理由。这就是当前反分裂法给中国收复台湾的一道紧箍咒。
台湾如若几十年,甚至百年不触碰反分裂法,难道中国还不能收复台湾了?我们不能让自己制定的原有法律捆绑住了自己的手脚,给自己戴上一顶紧箍咒。想必这也是近期传出《国家统一法》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