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在上文中透露,已查处“村霸”累计干预基层选举826起,其中把持基层政权最长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河镇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喜柱,横行乡里长达37年。
已查处“村霸”中,有762名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撑腰横行。安徽淮南市三河镇西瓦村原村主任吴化好以吴氏宗族为纽带,纠集宗族恶势力,勒索辖区企业,强占工程项目,把持基层政权长达20年。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诚认为,“村霸”代表的是宗族团体、黑社会团体的利益,视村(社区)为自己的私人领地,党同伐异。
《农民日报》曾发表《“村霸”形成的原因及解决之道》一文称,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发展,村民自治的内涵逐渐定义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村务和政务公开”,即“四个民主、两个公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村民民主选举却可能被部分“村霸”利用。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告诉笔者,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村霸现象普遍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选举制度存在漏洞,导致一些村霸成为村干部。村民选举是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农村贿选、选举暴力、家庭宗族控制、黑恶势力渗透等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