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曾发文援引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话称,“村霸”肆无忌惮,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上头有人”。受欺压村民敢怒不敢言,查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备受阻挠,治理难度大。上级部门长期监管失控,有些甚至充当“保护伞”,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违法乱纪之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透露,石凤刚案涉“伞”干部中,既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又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直接涉案人员的行政级别最高为副处级。丰台区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正斌说,镇党委对村“两委”疏于管理,有的乡镇党委甚至对所谓“狠人”“能人”治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这种纵容,导致了像石凤刚这样的农村基层一把手逐渐做大成势,甚至演变成为黑恶势力。
9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对石凤刚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15项罪名分别判处石凤刚、石阳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石凤刚等人提起上诉,10月30日,北京市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改变土壤
“过去村霸大量存在,导致形成了历史性存量问题,长时间未能解决。”郑风田告诉笔者,这说明以往过于强调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模式还需要完善。
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郑风田解释,片面强调自治,在所有国家都会衍生出一些问题。过去我国农村痞霸现象屡禁不止,说明以往在过于强调自治的背景下,对村干部的约束力不够。现在通过出台一些新的法规、文件等增强了法治基础;德治,就是发挥一些道德说服感召的力量,比如农村中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在村民中有威信的村民等可以成立道德委员会,村民间发生一些矛盾纠纷等,他们出面调解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