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倒卖简历行为,平台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而应采取各种措施杜绝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变现”的黑产。
谁能想到,某些招聘平台会成为窃取、倒卖、违法利用个人简历黑产业链的源头——某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企业账户假招聘搜集简历、再利用“提取器”和“采集系统”批量下载简历,继而拿出去公然在网络平台贩卖?
据报道,有求职者在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后,却屡遭陌生来电和短信骚扰,内容多为介绍“贷款”“博彩游戏”“兼职刷单”等。有卖家称,不同平台的简历价格有所不同,总体来说,一手实时简历每份3.5元左右,二手简历每份1元左右,“遇上收得比较多的单子,一天能挣几千块”。而几家招聘网站客服热线在收到举报后均表示对倒卖简历情况不了解,会将这些举报信息进行记录。
从售卖企业招聘账户到批量下载应聘者个人信息,再通过贴吧或QQ群销售简历,这样的黑色产业链,多年来虽曝光不断却屡禁不止。作为求职者“敲门砖”的简历,却成为信息倒卖者的“摇钱树”——求职者都希望用一份个人信息详尽的简历让企业HR更好地了解自己,谁会料到在信息倒卖者眼里是一个可以精准投放广告的“香饽饽”。
毫无疑问,这些盗用、转卖平台上的求职者信息的做法,已涉嫌违法。据“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将入罪。
“两高”解释同时还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进行了区分,相应设置了50条、500条、5000条的入罪标准,侵犯数量达入罪标准10倍以上的,即属“情节特别严重”,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求职者简历,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刑期可达七年,并处罚金。
涉及个人信息保护被反复提及强调,甚至不少被判刑的先例,可还是有不少人顶风作案。他们动辄假冒企业之名发布招聘信息,实为收集求职者简历;有的通过“提取器”和“采集系统”取代人工24小时批量下载简历等……平台简历池成了不法者的“摇钱树”,这问题值得重视。
在此背景下,相关招聘平台显然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而应采取各种措施杜绝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变现”的黑产,比如严控招聘企业的简历翻阅权限,对利用爬虫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技术反制。这里面,对于某些明显意在盗取简历的假招聘行为,尤其应该履行其平台治理责任,向相关招聘平台主体发出询问、警告,将其招聘信息从平台撤出,做到守土尽责。
说到底,招聘平台发展要靠好人才与好企业留住供需关系,如果对盗取简历行为治理乏术,那只能是由着平台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生态环境,对平台自身也是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