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因此,我个人认为如何理解中国新兴平民资本和传统资本互相“勾结”,挤压内部创新市场空间,降低经济活力的问题,将是未来中国在创新领域政策的重要研究方向。
按照我的思考,可以向两个方向拓展,一个是,不要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开来看,他们都是市场主体,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阻碍创新市场,更不能达成某种威胁整个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
另外,严格惩罚大企业对小微创新企业产品的抄袭,以及阻止对其战略性的收购;继续做大注册制科创板等中央亲自部署的直接融资渠道,让小微创新企业在缺乏资本支持的时候,直接面向公众市场,而不是面向巨头。
同时,学习美国可能的模式,那就是小企业可以低成本获取,甚至“抄袭”大企业的技术,而大企业绝对不能抄袭小企业的技术,在专利诉讼方面,应该理直气壮的偏袒小企业。至于法律层面如何论证和做出解释,这就需要很多智慧,这也是为什么拜登政府要专门组建钱为德等为首的专利创新法律团队的原因,按照我的预测,最终美国这些法律专家会搞出一套冠冕堂皇的,为中小企业或个人,以及生产商的创新法律空间,来对抗大企业对科技领域的垄断。
其实大家去看,诸多巨头都在拼命的申请专利,最后形成了专利霸权,但这些专利真的有多少进行了商业开拓,真不好说,反而由于拥有了巨量资源优势,霸占了很多专利之后,对于那些不利于当下自己获得垄断利润的技术,就会一直捂在口袋里不会市场化,变成了对创新的极大阻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