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办法很简单,两点:
第一,不打仗不代表就不给军工复合体钱,我可以给你钱让你去搞研究,这样就不会得罪军工复合体了;
第二,不打仗并不代表不支持犹太人,我可以卖武器给伊朗的死敌沙特,我也可以在政治上支持犹太人,包括退出《伊核协议》、承认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等。
所以,犹太集团是比较反感民主党的,是支持共和党的。
事实上,奥巴马在和伊朗签订《伊核协议》的时候就受到犹太集团的强烈反对,犹太集团通过花大量的钱游说美国国会,获得共和党的全力支持,同时还取得了一部分民主党议员的支持,最终“逼迫”美国国会在奥巴马签订《伊核协议》后通过了一个法案:《伊朗核协议审查法案》。
《伊朗核协议审查法》里面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根据《伊朗核协议审查法》,美国总统每90天需要审查一次,评估伊朗是否履行伊核协议中承诺,或者将其命运交给国会。
什么意思?
奥巴马不是已经签订了《伊核协议》吗?但是,他说了不算,以后美国任何一任总统每隔90天都要对伊朗审核一次,如果美国总统认为伊朗没有遵循伊核协议或认为伊朗不是真心想弃核,那么就随时可以废除这个协议——这就是特朗普敢撕毁《伊核协议》的主要法理依据。
所以,大家要明白一点:特朗普并没有随意的撕毁契约,他是有法律依据的。
看到这,大家是不是有点“熟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