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型、补借条”
当然,王建华也没有亏待李惠。2015年11月左右,李惠要买房子,随向王建华要钱,后者让李天成直接转给李惠140万元。在李天成看来,王建华在其公司车辆准购审批、江宁出租车市场运营、文化名园项目开发等事情上给予了关照,“向王建华表示等他退休了,会好好照顾他”。李惠则向李天成出具了一份借条。
“以借款的形式,一是为了规避组织调查,二是帮其控制住李惠。”王建华在《19号判决书》中坦白。
这个时候,王建华也听到了一些“风声”。
即便如此,王建华几乎在退休后的同一时期,仍收受李宴海所送60万元,用于另一“特定关系人”王静购房。这笔费用也成为李宴海“出血”最多的一次。李与王建华曾是矿友,后成立江苏海源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线路经营权等方面得到了后者提供的帮助。1998~2017年期间,李宴海借春节、生日、探病等机会,先后18次送给王建华及王静总计77万元。
直到2016年,王建华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自己可能会被上级组织调查,担心事发而让王静找李宴海“对对口型”,对上述60万元补个借条。他解释称,“万一有人调查,就说是王静向李宴海借钱,跟其没有关系。”随着“风声”越来越紧,王建华分别要求上述多名“特定关系人”,与秦钧钧、石田、杨敏等人逐一补写借据和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