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的“空饷”
严陆根与王建华的多名“特定关系人”均有来往,其中与刘雪梅最为频繁。刘雪梅从1998年开始,一直跟随王建华,直至后者事发。
公开资料显示,严陆根名下的南京利源集团,而刘雪梅曾在该集团任职。1999年,刘雪梅从南京利源集团辞职时,严陆根为了和王建华处好关系,送给前者20万元。另一次是在2013年7月25日,严陆根从账上以工程款名义,给付刘雪梅200万元。
在王建华、刘雪梅身边,南京金榜集团身影也显现,其业务“追随”王建华从南京一路向东到连云港。王建华在供述中描述,其在陈雷兼并江宁吉山铁矿、承租连云港苍梧饭店经营、在连云港购地建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6年至2017年,陈雷送给他美元、购物卡,向刘雪梅发放空饷。不仅如此,陈雷还为王建华租房供后者和情人约会使用,并支付房租费用20多万元。
对于刘雪梅的“全程陪伴”,王建华也是在房产、汽车等物质上予以满足。《19号判决书》认定,2013年7月,王建华以低于市场价格85.5091万元,为刘雪梅购得南京市江宁区水晶蓝湾1幢1801室,该房产为杨敏所属公司开发;2003年至2005年,先后两次直接或通过刘雪梅收受刘小平所送价值27.378864万元的汽车1辆、人民币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