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发派们辩称,戴假发会让法官律师显得更庄严,显示司法独立,彰显法制精神,也可以稍为遮掩各律师在年龄、 性别及衣服上的区别,使法官能够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的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
而香港专栏作家陶杰更是将之上升到“神”的高度,称“假发黑袍,不但象征法律神圣,而且也是一个符号,刻意将大法官装扮成上帝的形象。因为基督教文明讲“末日审判”,所以人间的法官,必须仿效上帝,令人对法治有敬畏之心。符号代表的意识:法律至高无上,人人平等,法治独立。
反对派荒谬的逻辑在港人眼中不值一哂,作家屈颖妍在《大公报》撰文指出,香港已经回归,五星红旗下面,为大家一锤定音判定谁是谁非的最大权力者,仍然是外国人,或者,是戴着老外假发的中国人。
环顾全世界法官的装束,都是一件袍,顶多加条领巾,没有人会像香港法官那样,戴着别国民族的假发,说着别国的语言,来定夺本国国民的官非。
如果统一服饰是为了显示权威与专业,那为什么一定要用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假发?为什么不是披件绣上中国国徽的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