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义和与柳海平的决裂出现在财务问题上。柳海平经常缠着他索要财物,还要求把她的后半生安排好,否则采取“必要措施”。
段义和与侄女婿陈志陈志多次密谋,确定采用爆炸方式将柳杀死。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左右,陈志开着一辆警车,带着陈常兵一起来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停车场。
陈志携带爆炸装置下车后,直奔柳海平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陈志迅速打开车门,将装有磁铁的爆炸装置径直放在驾驶座位下,2公斤炸药和3枚电雷管就被紧紧吸在车座下面,整个过程陈志在一分钟内就完成了。
然后“二陈”回到车上,由陈常兵驾驶车辆,等柳海平下班驾车回家时,就跟踪在后面,伺机引爆。
不到5分钟,响起一声巨响,接着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伴随着爆炸声,受伤的小商贩们的哭喊声,乱作一团。
事后专案组查明,当时一共发生了三次爆炸:第一次是炸药爆炸,第二次是柳海平的汽车油箱爆炸,第三次是和柳海平汽车紧挨的一辆出租车爆炸。事故造成柳海平死亡、两人受伤。
后来:
在庭审中,段义和始终不承认直接授意要陈志杀死柳海平,称他原不想置柳于死地,只是想通过制造一起交通事故,“使她失去思考能力”。
2007年9月5日,段义和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