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看看反对派和国外势力经常说的《中英联合声明》,那是1984年签署的,声明中说中国根据宪法第31条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这比基本法更早地界定清楚了中央政府和香港的关系。为保证1997年政权的顺利交接,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
中英联合声明是为了顺利实现政权交接事宜而设立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就是中英的联络机构,具体协商移交事务,双方各由一名大使级首席代表和四名代表组成。
当香港顺利回归中国,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在2000年1月1日运行终止后,中英联合声明也便成了历史文件,英方无权再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对香港提出新的权利或者责任主张。
我还记得,联络小组的最后一次会议是1999年12月8日举行的,中方首席代表吴红波说小组已完成两国政府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可以说,香港的反对派和西方干预势力,都没有很好地学习法律,经常错误地应用过期的法律来说当下的事。
因此说,只有真正理解香港是直属于中国中央政府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那么十字路口上的香港往哪儿去,就豁然开朗了。
搞清楚香港姓中国,名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便能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实现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