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 刘仁文: 叛逃罪最初是出现在我们1997年的新《刑法》中,那么到了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这个罪名作了一个修改,可以说要求更严了。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那么按照《刑法》的规定,只要有这种叛逃行为,就构成叛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丕宏夫妇到案后不久,曾任我国某国防军工研究院技术人员的苗敬国也因叛逃罪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同样作为重点涉密人员的苗敬国,在2003年10月,擅自携妻儿离境赴某西方国家滞留不归,并于2007年加入该国国籍。2018年3月,国家安全机关将苗敬国抓获。2019年11月,苗敬国因叛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刘仁文: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本身的叛逃,对我们的国家安全会造成一个严重的威胁。他掌握了国家秘密,他又在国外的企业里从事这种工作,那么你把这种东西泄露出去以后,一定会对国家重大利益包括军事利益,会造成损害,当然毫无疑问他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