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泽在南京这几年,政绩饥渴的情绪很明显。”江苏省一名老干部观察,“一会是要超过无锡的GDP啊,一会要让南京接盘亚运会啊,大规模发展江北新区并亲自出任管委会主任,都是很想做点什么大事来展现能力,从而迅速升上去。后来还一度传过,青奥会后,他要到邻省当省长呢。”
不过,真正到了青奥会时候,作为执行主席,杨卫泽在赛事期间露脸很少,让人感到奇怪;当年国家公祭日期间,领导在南京调研,杨卫泽也没有参加陪同,只是在座谈的会场上一闪而过,更让大家加深了杨卫泽要落马的感觉。
“与其说之前查的那些干部是杨卫泽的‘裙边’,不如接下来看看杨会是谁的‘裙边’。”一名接近江苏省委的人士对廉政瞭望回忆:“2014年11月就耳闻杨卫泽在苏州的两处房子被北京来的人查了,当时官场上下都在传杨马上要出事了,果然没几个月,靴子就落地了。”
从权色交易发展到权钱、钱色交易
2016年12月1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受贿案,对被告人杨卫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杨卫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卫泽先后利用担任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3.4643万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卫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杨卫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