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国民党在占领红军根据地后,立刻开始了报复性屠杀。对原苏区,他们所到之处,石头过刀,茅草过火,万户萧条,一个人口不过二、三十万的小县往往就被屠戮精壮数万人。在闽西的连城、江西的兴国等县,仅三年时间就变成了几乎没有男人的县份。《北华捷报》一名记者写道:“(别动队)在三年中消灭了100多万江西“赤色”分子。”
1933年8月30日,蒋介石给时任豫鄂皖边区剿匪军总司令刘镇华、鄂湘边区剿匪军总司令徐源泉下达手令,要求对鄂豫皖苏区进行“大烧杀”,内容是:“潢川刘总司令、沙市徐总司令,密。匪化已深之区域非准各部队官兵尽量之烧杀,不能铲除匪根。即推“剿匪”之“剿”字,其意义亦必以刀入匪巢、杀戮尽净之意。否则不足尽剿匪之义,而乃养匪遗患而已。务令各部烧杀勿论为要。中正。”
在大别山区,蒋介石下过一个手令:“匪共为保存田地,始终不悟,应作如下处置:一,匪区壮丁一律处决;二,匪区房屋一律烧毁;三,匪粮食分给剿共义勇队,搬出匪区之外,难运者一律烧毁。需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否则剿灭难期,徒劳布置。”和后来日军的‘三光政策”差不多。
结果就是,这道命令直接造成大别山地区一百万多青壮的死亡,使剩下的老幼妇孺无家可归,成为难民和饥民,并最终大批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