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一位副省级官员“导演”的、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一审有果: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济南爆炸案是一个负面典型,有剖析的价值,有警示的意义。这起爆炸案在48小时内侦破,创造了爆炸案件破案奇迹。记者在济南等地追踪调查采访十多天,力图还原这起引人关注的爆炸案。
不堪情妇纠缠 萌生杀人动机
2007年,61岁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副省级)的仕途可以用“一帆风顺”来概括。从副处晋升到副省级,他用了17年时间。
在段义和的家乡山东省齐河县,“他的威望很高,目前在职的省部级干部中,家是齐河县的共有两个,段义和是其一,家乡人都以他为榜样。”齐河县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说,“济南与齐河县一河之隔,段义和为家乡办了一些好事,当地老百姓都很感激他。”
段义和是齐河县潘店镇李营村人,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说:“段义和每次回家,车过了村头的小桥就让司机开车走,他自己下车步行,碰见乡亲们就拉家常,没有一个小时,他到不了家。他每次回家,村里就像过年一样热闹。”
与在外的威望相反,段义和在31岁的情妇柳海平面前却判若两人。特别是柳海平2006年4月份离婚后,又缠着段义和在济南如意苑小区给她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房和一辆刚刚上市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段义和共支付了80余万元),让段义和感觉这个小情人的胃口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