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犯罪慎杀的原则(据称这是国际惯例),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然而,在赵正永、张中生、赖小民这样的贪官一次又一次刷新了贪污涉案金额的趋势下,应该考虑一下要不要遵循所谓的“国际惯例”了。
毕竟,中国是全世界仅存的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之一,国际上绝大部分都是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维护资本利益,轻判经济犯罪可以理解,我们没必要遵循这个“国际惯例”吧?
社会主义没国际惯例,只有历史惯例!从“老井岗”黄克功,到革命功臣刘青山、张子善,毛主席对于党员干部的贪污腐化行为是零容忍的。
毛主席指出,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只有处决他,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杀了刘青山、张子善,才能震慑、挽救更多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