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4年9月,青海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对木里等地区从事勘查开发活动企业的监管,坚决杜绝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
而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兴青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兴青天峻能源集团,在聚乎更矿区一井田展开大规模露天违法开采。在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其违法开采至今已14年。该公司目前在开采现场有陕西汉中和四川两个项目部,其中一个项目部2020年6月26日至7月25日“自卸车作业统计表”显示,此期间产煤44206吨。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对记者说,有组织的大规模采挖才会有如此之大的产煤量,绝对不可能是修复治理过程中顺便挖掘的“露头煤”或“工程煤”。
2011年2月22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对木里煤田各企业监管及打击盗采煤炭资源情况的报告》说,“2006年下半年,兴青公司进驻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一井田,一直进行露天开采”,执法部门“对兴青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六次,立案查处一次”;“2010年3月,天峻县对兴青公司在勘查期间‘以采代探’违法行为给予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10月28日,青海省环保厅向兴青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聚乎更矿区一井田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决定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生产、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青海当地人士对记者说,多年来兴青公司因违法开采被一再处罚,却有恃无恐、有惊无险,成为经年不改的盗采“惯犯”,通报问责高压之下仍无收敛,这里面既有企业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勾连,也有层级不低的相关官员在背后为其“站台”撑腰。
疑点三:“史上最严”督查何以轻松过关?
从2014年8月开始,木里矿区煤矿全面停产整顿,采取露天采坑边坡治理、渣土复绿等措施修复生态,青海省委主要领导带队到矿区现场办公。兴青公司内部资料显示,在整治风声趋紧的2014年,该公司仍从一井田煤矿采煤113.47万吨。
2016年2月,中央有关方面《关于青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调研报告》引起高度重视,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进入最为严厉的时期。相关资料显示,就在当年兴青公司非法采煤100多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