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养活自己及母亲,幼年的他在电影院卖过香烟、花生米,或者去火车站给人搬行李。
有一天,一个香港旅客给了他一块巧克力,他觉得天下美味莫过如此,香港必是人间天堂,一定要去香港!
1960年,他成功偷渡澳门,短暂歇脚,又迅速偷渡到了香港。
这一年,他12岁。
一个12岁的孩子,没文化没特长,父亲又不知所踪,若是普通人,恐怕求生都困难。
可是这难不倒他。
靠着敢打敢拼的拼命三郎风格,他很快就被香港的黑社会大哥看中,收做了小弟,负责运送毒品,也就是一个跑腿的小喽啰。
祖上就做过贩卖鸦片生意的他果然是贩毒的好料子,从他手上运送的毒品,从来没被警方查获过,再加上他非常擅长拍马屁,受到了黑社会大哥的器重,把他从跑腿跟班,提拔为“拆家”。
“拆家”是毒品分销商的意思,从上游买来整包的毒品,拆开后分装成小包,再卖给瘾君子,从中赚取差价。
在“大哥”的支持和货源供应下,他的“拆家”生意越做越大,一度垄断了深水涉的毒品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