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柴永柏受贿金钱中,数额最大的一笔来自川音新都校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承建商四川华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成都市中院查明,柴永柏为杨某承接川音新都校区相关工程及款项拨付提供了帮助。柴永柏也多次因此收受杨某给予的感谢费。2007年,杨某承诺总共给予柴永柏200万元感谢费,同时告知柴永柏需用款时可随时提取现金,柴永柏表示同意。
法院查实,柴永柏在2003年至2015年期间,收受杨某所送感谢费共计270万元,其中案发前已实际收取215万元。
除了工程建设,柴永柏还利用川音党委书记职务便利大肆敛财。2006年至2014年期间,柴永柏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川音绵阳艺术学院)董事长龚某在申报独立学院、缓免管理费以及为龚某朋友的子女在工作就业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龚某所送感谢费共计220万元、美元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柴永柏利用其川音党委书记身份,2010年至2014年期间,为绵阳艺术学院缓交独立学院管理费提供帮助,先后5次收受龚某给予的感谢费共计150万元,地点在柴永柏的办公室或家里,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出卖。
3名情妇帮助受贿
柴永柏受贿案的一审判决书多次出现“特定关系人”这个词汇。
上游新闻记者统计发现,柴永柏在川音党委书记任上共有3名“特定关系人”,分别为秦某、张丽和古风,其中张丽、古风分别是柴永柏担任川音党委书记时期川音研究生处副处长和手风琴电子键盘系主要领导。